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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 【公告】關於新冠肺炎暫緩捐血之相關規定(生效日112/05/0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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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檔單位:高雄捐血中心


為考量用血安全,即日起,新冠肺炎接觸相關之暫緩捐血規定將依下辦理:
 

*曾確診COVID-19且有症狀者,自痊癒日起需暫緩捐血14天。

*曾確診COVID-19而無症狀者,自確診日起暫緩捐血14天。

*COVID-19密切接觸者,自5月1日(含)之後密切接觸者取消暫緩捐血規定

*流行地區離境者,自5月1日(含)之後入境者取消暫緩捐血規定

*COVID-19檢驗已有採檢,但結果尚未出來者,不得捐血。
(依據本會防疫對策小組112年4月27日會議議決)。


除此之外,全台各捐血點均落實捐血人發燒篩檢及手部消毒、健康問診,並加強捐血場所通風、消毒頻率等措施,確保捐血人在安全的環境中完成捐血,請捐血人安心。

 

最後更新時間:2023/5/1 下午 06:05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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